埃德蒙·伯克:《埃德蒙·伯克读本》,陈志瑞,石斌编,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第78-81页。
很抱歉,在结束我的讲话之前,我还得就我可敬的同行已经涉及到的一个问题说几句。我本来以为在我无暇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它已经被人忽略了。不过既然他认为有必要将这个问题提出来,我应当向你们作出明确解释,为什么我对这个问题抱有反感。
他告诉你们,“选民的训示问题在本市已经引起很多争论并且很令人忧虑”,他本人表示(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赞同这类训示的强制性权威。
毫无疑问,先生们,作为一名代表,能够与他的选民亲密无间,高度一致,并且毫无保留地交换意见,应该是他的幸运和光荣。选民们的意愿对他来说当然很重要,他们的意见应当受到高度尊重,他们的事务,应当始终予以重视。他有义务为了他们的安宁、快乐一和舒适而牺牲自己的安宁、快乐和舒适。最重要的是,在任何情况下,他都应当永远将他们的利益置于自己的利益之上。但他却不一应该为了你们,为了任何一个人或一类人而舍弃自己公正的立场,成孰的判断力和开明的良心。这些东西并非来源于你们的快乐,绝不是的,也并非来源于法律和宪法。它们是上帝的信托,他必须为滥用它们负很大的责任。你们的代表不仅应当为你们勤奋工作,还应当还用他的判断力,如果为了你们的意见而放弃自己的判断力,这不是为你们效力,而是对你们的背叛。
我这位可敬的同行说,他的意愿理当从属于你们的意愿。如果仅此而已,倒也无关紧要。如果政府只是一个尊重谁的意愿的一问题,你们的意愿无疑应当处于优先地位。然而政府和立法是关乎理智和判断力而不是偏好的问题。那么,如果在讨论之前就有了决定;一些人思考问题,另一些人作出决定;下结论的那些人也许离那些倾听辩论的人有三百英里之远,这算什么理智呢?
发表意见是每个人的权利。选民的意见很重要,值得尊重,代表应当永远乐于听取,并且总是严肃认真地予以考虑。但是,权威式的训示,发布的命令,尽管与议员的判断力和理智所确信的东西相抵触,他也有义务盲目、绝对地服从,投票赞同,并为之辩护,这等事情就本国的法律而言,真是闻所未闻。其所以产生,是由于对我们的整个秩序和方向的根本误解。
议会并不是一个利益各不相同和敌对的代表参加的大会,每个代表必须作为代理人和鼓吹者维护各自的利益,而是一个国家,一种利益,即整体利益的协商会议。这里不应该受任何地方目的和地方偏见的支配,而应该以由整体、普遍理由产生的普遍利益为准绳。你们固然挑选了一名议员,不过你们一旦选定了他,他就不是布里斯托尔的议员,而是议会的成员。如果地方选民的某种利益或某种轻率的意见与全社会其它部分的真正利益明显对立,处在运个位置上的这名议会成员理当与其它成员一样,尽可能避免使之付诸实施。我就这个问题说得太多了,请大家原谅。我一直不愿意陷到这里面去。不过,我将谦恭地、真诚地与你们交换意见。作为你们忠实的朋友和仆从,我将终身尽力使你们满意,讨你们的欢心,尽管你们未必希望如此。关于选民的训示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想我们不可能会有什么分歧。或许我会给你们带来太多的、而不是太少的麻烦。
从我得到鼓励寻求你们的支持伊始,到今天这个如愿以偿的快乐日子为止,除了谦虚谨慎、努力不懈地尽职尽责,我从未对你们有任何其它承诺。我承认,这一职责的份量令我惶恐不安。无论是谁,只要认真考虑一下,在世上的一切事物当中,这一职责有怎样的含义,都会竭力避免作出任何明确和轻率的保证。做一名优秀的议员的确并非易事,尤其在这个时候。因为有一种强烈的走向一个危险的极端的倾向,这就是奴性的盲从,或追求不切实际的声望。谨慎与魄力相结合绝对必要,但又极其困难。我们现在是一个富裕的商业城市的议员。然而这个城市只不过是一个富裕的商业国家的一部分,这个国家的利益种类繁多,形式多样,而且错综复杂。我们是这个伟大国家的议员,而这个国家本身也只是一个我们凭借美德和运气使之扩展到东西方尽头的伟大帝国的一部分。所有这些分布广泛的利益都必须予以考虑、比较,如有可能,还必须调和。我们是一个自由国家的议员,我们无疑都知道,一个自由政体的机制绝非简简单单的事情,它很宝贵,同时也很复杂,很精致。我们是一个伟大而古老的君主政体里的议员,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维持君主正当的合法权利,因为君主是连结我们帝国和政体宏伟壮观、结构完美的拱门的冠石。一个由各种均衡的力量组成的政体永远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就此而论,我打算涉及的只是我力所能及的那一部分。我深知自己在哪些方面无能为力,因此我希望得到各方面的支持。我尤其努力寻求你们向我推荐的可敬的同行的友谊,尽可能地培育我们的一致性。
不再打扰你们了。再次感谢大家,感谢诸位先生的支持;感谢诸位候选人温和礼貌的言行;感谢诸位郡长为所有的公职人员树立了行为的楷模。